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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1201)

本局表示,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54號解釋要旨,進口人填具進口報單時,需分別填載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之相關事項,向海關遞交,始完成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之申報,故實質上為3個申報行為,而非一行為,如未據實申報,致逃漏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應併合處罰,不生一行為不二罰之問題,與法治國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並無抵觸。     …
本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營業人在停業期間如仍有銷售貨物或勞務,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自106年5月1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部分修正條文施行後,在臺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境外電商業者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逾48萬元者,應於臺灣辦理稅籍登記,並就向境內自然人收取之全部價款為銷售額按期報繳營業稅,惟經辦理稅籍登記之境外電商業者,於107年12月31日以前得免使用統一發票。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往生互助會向會員收取資金,用以給付喪葬互助金,如經主管機關認定並未違反保險法第167條第1項之非保險業兼營保險業務,其向會員收取互助金,用以給付往生慰問金,尚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惟於收取互助金時,扣取一定比例之行政管理費,作為其管理行政費用或用以發放薪資、獎金等,則該扣取之行政管理費,屬銷售勞務之代價,應依法申報並繳納營業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最近查獲某往生互助會與其會員簽訂之福利規章約定,有會員往生時,互助會收取互助金須扣取一定比例之行政補助費,用以支付互助會員工薪資、水電費、雜項支出等,核屬該互助會對會員提供勞務之代價,為營業稅課稅範圍,該互助會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並申報銷售勞務銷售額,予以核定補徵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營業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之始,未事先申請核准放棄適用免稅,即開立應稅統一發票,若符合一定條件者,得核准自開始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申報應稅銷售額之當期適用放棄免稅規定,但核准後3年內不得變更。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勢稽徵所表示,為加強營業稅稅籍管理,維護租稅公平,該所自即日起,就轄區營業人,特別是經營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機構、未立案補習班、露營場地、傳統市場、知名老店、寵物美容與寄宿等營業人實施營業稅稅籍清查,以維護營業稅稅籍檔案之正確,掌握稅源及促進租稅公平。 該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及第30條規定,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辦理稅籍登記,而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則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網路賣家透過網路銷售貨物、勞務,每月銷售貨物金額,雖無實體店面,但每月銷售額如已達8萬元,銷售勞務金額已達4萬元者,仍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 該分局呼籲,網路賣家若有上述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逃漏稅捐情形,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向所轄稽徵機關補辦稅籍登記並補報補繳稅款,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開立之收據,除了收取保險對象自行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外,其他如掛號費及不屬於全民健保給付範圍項目等,由民眾自行支付之費用,均應依印花稅法規定,由醫院及診所於開立收據時,按收據金額千分之四貼繳印花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收取不屬於全民健保給付範圍項目,由民眾自行支付之費用,應依規定繳納印花稅,惟稅額不足1元者免納,例如收取掛號費200元所書立之收據,因其所算得稅額尚不足1元,可免納印花稅;另如裝置假牙、美容及購買輔助性醫療器材等費用所書立之收據,只要應納稅額超過1元者,均應繳納印花稅。如其應納稅之憑證甚多,不便逐件貼用印花稅票或開立繳款書繳納,可向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經核准後即可按期彙總報繳印花稅。…
本局表示,營業人繳納承租房屋之水、電及瓦斯等公用事業費用,自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抬頭為107年7月以後,應取得載有其統一編號及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不能再以出租人名義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抵,請於107年6月30日前向公用事業申請並完成統一發票買受人名義變更。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為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該貨物於購入時已決定供作酬勞員工使用,並以各該有關科目列帳,其購入該項貨物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已依照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之規定未申報扣抵者,可免視為銷售貨物並免開立統一發票,以資簡化;至於營業人以自己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原非準備供酬勞員工使用,係以進貨或有關損費科目列帳,其購買時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並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應於轉作酬勞員工時,視為銷售貨物,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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