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節稅】國外就學子女繳納宿舍費或租屋費用,不得申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
柯先生詢問:本人子女在英國劍橋大學就讀,寄居學校宿舍,其所繳納宿舍費可否申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6小目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因此,柯先生子女於國外就學,其租屋所在地不在中華民國境內,依前揭規定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自不得列舉扣除房屋租金支出。(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節稅-營所】公司適用盈虧互抵規定,虧損年度之投資收益應先抵減虧損後再以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所得稅法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該所說明,公司在計算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前10年內各期核定虧損時,應依據財政部66年3月9日台財稅第31580號函規定,將各期依同法第42條規定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先行抵減各該期之核定虧損後,再以虧損之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該所特別提醒,虧損年度之投資收益應先抵減虧損後再以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以免被稽徵機關調整補稅。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廖素敏,電話:04-22612821轉101)
急診壅塞經各界努力已有逐漸改善情形
中央健康保險署依據102年民眾就醫資料統計,102年全國急診就醫人次686.8萬人次,已較101年720.8萬下降5.65%。尤其各界關心的醫學中心,急診就醫人次由195.2萬下降至183.7萬,下降率為5.90%,其醫學中心急診滯留48小時比率,由102年的3.18%較101年的3.33%下降10.06%。
按健保署統計資料,102年醫學中心急診件數最高的前五名林口長庚、台北馬偕、中國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院及亞東醫院,急診就醫人次分別為20.4萬、17.8萬、12.9萬、12.3萬及11.8萬人次;急診滯留48小時比率最高的前五名為台中榮總、台大醫院、高雄長庚、林口長庚及慈濟醫院,急診就醫人次及滯留48小時比率分別為6.3萬(9.28%)、10.1萬(7.69%)、11.6萬(6.38%)、20.4萬(5.64%)及4.8萬(4.52%)。
健保署除對滯留48小時比率較高的醫院進行輔導及管理外,亦請醫院提出改善對策,同時對於急診件數較多且滯留比率高的醫院,如亞東醫院(11.8萬、3.48%)、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8.5萬、2.96%)進行輔導及管理。
衛生福利部,為舒緩急診壅塞已辦理「提升急診暨轉診品質計畫」,建立緊急傷病患轉診網絡及轉診資訊平台,同時落實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制度。該計畫102年架構25個網絡執行,計181家急救責任醫院參加。
中央健康保險署為緩和急診壅塞情況,已積極辦理以下之相關措施:
(一) 民眾可以利用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或全球資訊網站建置資料,查詢健保特約院所之看診時刻查詢功能:
中央健康保險署彙集全國特約醫療院所每日看診時段,讓民眾可以上網查詢,開診時段及開診科別,希望民眾多加利用上開查詢,有輕微急症時(例如:檢傷第4級或第5級的病況),至附近的醫院或診所就醫,可減少直接到大醫院所需的候診時間及自付部分負擔費用,並可避免影響急重症病患及早獲得周全的急診照護,利人又利己。查詢路徑:中央健康保險署首頁 > 一般民眾 > 健保醫療服務>看診時段查詢服務。
(二) 辦理急診品質提升方案
中央健康保險署自101年5月1日起,於101~103年各年均於醫院總額編列3.2億餘元預算辦理推動施行急診品質提升方案,針對提升急診重大疾病照護品質(急性腦中風、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外傷、嚴重敗血症患)、加強適當轉診(向上轉診或平行轉診之病人,每個案獎勵1000點;符合向下轉診之病人,每個案獎勵2000點)及提升急診處置效率三大面向提出獎勵措施,針對病人暫留急診大於24小時比率、完成急診重大疾病照護病人進入加護病房< 6小時之比率、檢傷一、二、三級急診病人轉入病房< 8小時之比率及檢傷四、五級急診病人離開醫院< 4小時之比率等進行監測,於效率品質顯有改善者,給予醫院獎勵。
(三) 提高急診相關診療費用
為促進醫院提高急診醫療照護品質與服務能量,中央健康保險署為此提高急診給付,緊急檢查、放射線診療及麻醉費用、手術得加成,急診診察費亦依檢傷分類不同給予不同之給付,102年編列10.7億,用於調高急診診察費,以提升品質。
中央健康保險署提醒民眾,有輕微急症時(例如:檢傷第4級或第5級的病況),請至附近的醫院或診所就醫,可減少直接到大醫院所需的候診時間及自付部分負擔費用,並可避免影響急重症病患及早獲得周全的急診照護,利人又利己。
幼稚園兼營安親(才藝)班收取費用所開立之收據應貼印花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合法立案之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及幼兒園等開立收取學雜費、材料費與交通費等之收據,依據印花稅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可比照公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免納印花稅;但如兼營兒童美語教學、才藝教室(例如圍棋、珠心算、樂器、繪畫等)或兼營兒童托育中心(即安親班)、課輔班等補習教育性質之收費,則應繳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一般補習班其由團體、私人或公司行號所辦理者,因未具有政府機關或學校之性質,不論其上課內容及性質為何,其收取學費所開立之收據需全部報繳印花稅,特別呼籲業者依法納稅,以免受罰。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營利事業申報兌換損益應逐筆核實入帳,並以實現者列為損益
本局表示,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9條、第98條規定,兌換損益應有明細計算表以資核對,並應以實現者列為損益,其僅因匯率之調整而產生之帳面差額,不得列計損益,是以,營利事業於期末估列之未實現兌換損益,應於辦理結算申報時自行依法調減。
本局最近查核某公司結算申報案件,發現該公司未自行依法調減期末估列之未實現兌換虧損,遭調整補稅。
本局呼籲,近期匯率波動劇烈,營利事業因國外進、銷貨,其入帳匯率與結匯匯率變動所產生之兌換損益應逐筆核實入帳,並依前揭規定就已實現者列為損益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納
稅義務人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就近向管轄稅捐稽徵機關詢問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本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本局將竭誠提供詳盡之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鄭審核員
聯絡電話:03-3396789 轉 1367
【營業節稅】小店戶進項稅額的10%可扣減營業稅。
經核定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也就是俗稱的小店戶,如有購買營業上使用的貨物或勞務,應多多向賣方索取發票,因為小店戶可用進項稅額的10%申請扣減應納的營業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小店戶的營業額是由國稅局查定,如果查定稅額達到起徵點,小店戶必須每季繳納一次營業稅,這些必須繳納營業稅的小店戶,如有購買供營業上使用的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商號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營業稅額之進項憑證,並依規定申報時,國稅局會按憑證所載進項稅額的10%扣減小店戶當期查定營業稅額,如果進項稅額10%超過當期查定營業稅額者,次期還可以繼續扣減。
該局進一步說明,小店戶的進項稅額10%要扣減營業稅,除了要取得載有營業稅額的憑證外,還要注意必須依規定申報,也就是進項憑證要分別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5日前,向國稅局辦理申報。但要特別注意的是,若購買屬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的貨物或勞務,如自用乘人小汽車、供交際應酬或酬勞員工個人用等,其取得載有營業稅額的憑證不得申報扣減營業稅額。
該局舉例說明,某家小店戶103年1至3月查定營業稅額3,000元,向國稅局申報同期間進項憑證稅額5,000元,可扣減500元(=5,000元×10%),該小店戶的營業稅就可由3,000元減為2,500元(=3,000元-500元)。
今年第1季即將結束了!該局提醒小店戶今年1至3月份如有購買營業上使用的貨物或勞務所取得統一發票,要記得在4月7日(4月5日適逢例假日,延期至星期一)前向國稅局申報,可以減輕營業稅負擔喔!(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公司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不收取利息,則利息支出將不予認定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營業人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並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低於所支付之利息,對於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支付之利息,不予認定。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利息支出1億5千萬元,經國稅局查核以其資產負債表帳列其他應收款3億2千5百萬元,其中2億5千萬元係以前年度與乙公司簽訂土地、房屋之買賣契約並已支付,後來雙方同意解除契約,已支付之價金由乙公司無息分期返還,甲公司顯有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並不收取利息情事,乃就相當貸出款項按該公司當年度平均借款利率設算利息1千萬餘元,自利息支出項下減除,甲公司不服,主張原支付款係自有資金非他人借貸款而提起行政救濟,經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行政法院判決理由指出,本於企業整體資金不可分性,營利事業若不貸出款項,該款項即可用於還款而無相對之利息支出,正因營利事業貸出款項,發生資金排擠效果,以致須借入款項(或不償還借款)而支付利息,依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得減除各項成本費用之立法意旨,以營業上合理及必要者為限;營利事業倘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不收利息,對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所支付之利息支出,當然係不合理及不必要費用,而不予認定,遂判決甲公司敗訴。
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如有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不收利息或收取利息明顯低於所支付利息之情形,應於結算申報時自行調整利息支出,以免遭剔除補稅。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郭審核員
聯絡電話:06-2223111 分機8020
【營所節稅】公司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不收取利息,則利息支出將不予認定。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營業人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並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低於所支付之利息,對於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支付之利息,不予認定。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利息支出1億5千萬元,經國稅局查核以其資產負債表帳列其他應收款3億2千5百萬元,其中2億5千萬元係以前年度與乙公司簽訂土地、房屋之買賣契約並已支付,後來雙方同意解除契約,已支付之價金由乙公司無息分期返還,甲公司顯有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並不收取利息情事,乃就相當貸出款項按該公司當年度平均借款利率設算利息1千萬餘元,自利息支出項下減除,甲公司不服,主張原支付款係自有資金非他人借貸款而提起行政救濟,經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行政法院判決理由指出,本於企業整體資金不可分性,營利事業若不貸出款項,該款項即可用於還款而無相對之利息支出,正因營利事業貸出款項,發生資金排擠效果,以致須借入款項(或不償還借款)而支付利息,依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得減除各項成本費用之立法意旨,以營業上合理及必要者為限;營利事業倘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不收利息,對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所支付之利息支出,當然係不合理及不必要費用,而不予認定,遂判決甲公司敗訴。
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如有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不收利息或收取利息明顯低於所支付利息之情形,應於結算申報時自行調整利息支出,以免遭剔除補稅。(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承攬契據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以免受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司行號或個人簽訂承攬契據,如承包各種工程合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約等,係屬印花稅之課徵範圍,應按憑證金額(未含稅)1‰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指出,印花稅的稅率雖然不高,但罰鍰倍數高,例如經查獲有未貼或貼用不足印花稅票之應稅憑證,除補貼外,並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如未經註銷或銷花不全,按未銷花或銷花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5倍至10倍罰鍰;貼用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按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20倍至30倍罰鍰。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為維護權益,請儘速檢視應稅憑證有無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如有印花稅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稅務局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概括承攬工程合約應按較高之稅率計算印花稅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同一契約書中內容包含載有買賣器具之採購及安裝工程兩部分之概括承攬工程合約,該契約書即為具有兩種以上性質之同一憑證,應以承攬契據較高之稅率按合約總金額1‰貼用印花稅票。
稅務局指出,印花稅法中規定同一憑證而具有兩種以上性質者,若稅率相同,僅按一種貼用印花稅票;稅率不同者,應按較高之稅率計算稅額。
因此,若器材設備的採購與安裝工程一併載於同一契約書中,該契約即具有買賣動產契據與承攬契據兩種性質,依規定應以承攬契據較高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依合約總金額1‰貼用印花稅票。納稅義務人若以買賣動產契據性質貼用12元印花稅票,則形成短繳印花稅,不但要補繳所漏的稅額,還將被處以所漏稅額5倍至15倍的罰鍰。
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上述應按契約總金額1‰而以新臺幣12元貼花致貼用不足之合約,應儘速自動補貼,以免受罰。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洽詢,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
Copyright © 2025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Joomla templates powered by Spar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