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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宜萱

簡宜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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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承租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核屬分期付款買賣性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規定,所支付之營業稅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一)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車輛所有權移轉予承租人。
(二)承租人於租賃期間得行使購買租賃車輛選擇權,且得以明顯低於選擇權行使日該車輛公允價值之價格購買。
(三)租賃期間達租賃車輛經濟年限3/4
(四)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給付現值達租賃車輛公允價值90%
(五)其他足資證明租賃車輛已移轉附屬於該車輛所有權所有之風險與報酬。

該局說明,營業人如以租賃方式向租賃公司承租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其支付租金之進項稅額是否可扣抵銷項稅額,須進一步判斷租賃合約所訂條款內容,是否屬分期付款買賣性質,舉例來說,A公司每月支付租金新臺幣(下同)50,000元向B租賃公司承租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1輛,租賃期間為3年,租期屆滿後車輛所有權移轉給A公司所有,前揭交易實質為分期付款買賣性質,A公司每個月所支付之進項稅額2,500元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另補充說明,營業人承租非屬上開情形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倘未限制供一定層級以上員工使用,並將車輛集中或統一管理,核非屬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如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所支付之租金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提醒,營業人如有誤將屬分期付款買賣性質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之租金進項稅額申報扣抵情形,凡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免予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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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貨物稅產製廠商如有將原經稽徵機關核准採購之免稅原料轉讓或移作他用不符合免稅規定,應於轉讓或移作他用之次日起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納稅。

該局說明,為避免重複課稅,產製廠商產製應稅貨物,採購另一應稅貨物為原料者,依貨物稅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及貨物稅稽徵規則第75條規定,可填具「貨物稅採購原料免稅申請書」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採購免稅原料專區/貨物稅廠商申請採購免稅原料」登錄資料,向稽徵機關申請免徵原料貨物稅;惟經核准之免稅原料,嗣後如轉讓或變更用途時,應依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5款及第23條第4項規定,於轉讓或移作他用之次日起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納稅。

該局舉例,轄內產製冷氣機甲廠商連續申請多筆免稅採購壓縮機,惟申報出廠量並未相對應增加,經稽徵機關派員實地查核,發現庫存之壓縮機數量與帳載資料不符,甲廠商坦承部分壓縮機已轉售給經銷商供維修使用,未依規定申報納稅。經核對甲廠商開立之銷貨發票,其轉讓日期均已逾30日,除核定補徵貨物稅外,並依貨物稅條例第28條及第32條規定擇一從重處罰。

該局呼籲,為維護自身權益,請產製廠商自行檢視如有將免稅原料轉讓或移作他用而未依規定報繳貨物稅之情形,在未經檢舉及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工廠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可免予處罰。產製廠商如對貨物稅相關作業規定有疑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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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於召開股東常會時,贈送股東之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餽贈,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包括宴客及與推廣業務無關之餽贈,不得扣抵銷項稅額。營業人於召開股東常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該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餽贈,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扺銷項稅額。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為鼓勵股東參加股東常會,並感謝股東的支持,購買隨行杯1萬份作為贈送股東之紀念品,共花費新臺幣(下同)105萬元(購貨金額100萬元,進項稅額5萬元),該購買紀念品所支付之進項稅額5萬元,屬與推廣業務無關之餽贈,為交際應酬使用之貨物,爰甲公司於申報營業稅時,不得申報扣扺銷項稅額。

該局提醒,營業人如有將贈送股東紀念品所支付之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所在地國稅局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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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來個人投資海外金融商品盛行,每一申報戶全年取得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等海外所得合計數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且個人基本所得額合計超過670萬元(113年度起,免稅額調高為750萬元)者,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申報及繳納基本稅額。

該局說明,海外所得不屬於國稅局提供查詢的所得資料範圍,故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民眾利用憑證下載或至國稅局臨櫃查調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清單之中,並不包含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海外所得資料,且依「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納稅義務人查詢之所得資料,僅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之參考,如有其他來源的所得資料,仍應依法辦理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該局於審理甲君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查獲甲君漏未申報海外營利所得90餘萬元及海外財產交易所得1,100餘萬元,該局函請甲君陳述意見,甲君表示已向稅捐機關查調所得資料,並於規定的申報期限內辦理結算申報,並非故意漏報海外所得云云,經該局審理結果,核認甲君漏報系爭海外所得核有過失,除補徵稅款100餘萬元外,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40餘萬元。

該局提醒,個人從事海外投資如有海外所得,記得要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申報及繳納基本稅額,倘有短漏報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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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為增加活化利用國有房地管道,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下稱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下稱國有房地包租),該署113725日、26日、816日公告113年度第3批國有房地包租標的共440(臺北市20戶、臺中市11戶、高雄市6戶、臺南市3),並訂於同年912日、23日辦理開標作業,相關招標資訊已揭露於該署北區、中區及南區分署網站,敬請包租業者把握投標期限,踴躍投標,並溫馨提醒包租業者投標時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標租房地所在地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以免形成無效標。

國產署表示,113年度第3批推出標的,臺北市20戶,18戶坐落同一街廓,皆為20坪房型左右,位於公館商圈內,鄰近捷運公館站、國立臺灣大學及三軍總醫院汀州院區,交通便利,就學、醫療等生活機能完善,另2戶鄰近捷運東門站及東門市場,居住環境佳;臺中市11戶,坐落北屯區、烏日區及大里區等行政區,分別鄰近北屯國小、明道高中、烏日國中、國立中興大學、大里運動公園等,生活機能及區位條件皆良好;高雄市6戶,坐落路竹區、湖內區、前鎮區及鹽埕區,分別鄰近臺鐵大湖站、東方設計大學、台1線、瑞祥高中、中正足球場、高雄女中等,公共設施完善且交通方便,可提供良好生活環境;臺南市3戶,坐落新營區,鄰近臺鐵新營站、新營國小、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生活機能佳。上述標的共同特色為鄰近大眾運輸站、學校等交通便利且生活機能完善之區域,歡迎包租業者踴躍參與投標,期待能續創佳績,全數標脫。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自1123月起辦理國有房地包租,截至1136月,公告153戶,標脫111戶國有房地,標脫率73,執行績效良好。該署將持續篩選適當標的,預計113年度第4季將再推出至少30戶列標,以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滿足民眾租屋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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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進扣繳義務人權益保障,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財政部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總統於11387日公布,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整理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為符合事責一致原則,避免負責人、責應扣繳單位主管責任過鉅,有失衡平,將扣繳義務人由給付所得事業之負責人、機關或團體之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修正為給付所得之事業、機關或團體等單位本身。
二、為疏緩遇連續假期之作業負荷,比照現行境內居住之個人及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居住者)之規定,就給付非境內居住之個人及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非居住者)所得之扣繳稅款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等期限(代扣稅款之日起算10日內),增訂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時,得延長5日。
三、為維護扣繳義務人權益,賦予稽徵機關衡酌違章情節或可受責難程度之裁量權,可視違章情節輕重,於所訂上、下限金額內處罰,不再一律按固定金額或固定比率處罰。

該局提醒,為配合相關配套措施之作業期間,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將由財政部報請行政院另行核定,請扣繳義務人充分瞭解修正後規定,並留意新制之施行日期,確實依法辦理扣繳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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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履行臺馬(馬紹爾)經濟合作協定我方關稅減讓承諾、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及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修正「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業經總統於本(113)年814日公布,除修正馬紹爾適用之第2欄稅率,應經雙方透過外交管道正式通知完成國內生效必要程序後30日生效外,其餘各項修正自816日起生效施行。相關修正內容,可於總統府公報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查詢。

關務署補充說明,修正後稅則稅率之適用,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但依關稅法第58條規定存儲保稅倉庫之貨物,以其申請出倉進口日為準;同法第59條第2項規定核准出廠之保稅工廠貨物,以其報關日為準;同法第60條規定進儲物流中心之貨物,以其申請出物流中心進口日為準。又依同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係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之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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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譽(FitchRatings)於本日發布新聞稿,確認維持自2021年調升我國長期主權信用評等為「AA」,展望「穩定」佳績,肯定我國審慎財政管理及維持良好財政紀律。

惠譽表示,我國強勁外部融資、審慎財政管理、高度政府治理及具競爭力之經商環境係支持評等結果關鍵因素;我國整體稅課收入實徵數大幅優於預算數,抵銷政府為加速疫後振興增加相關預算支出,預估我國2024年度各級政府財政赤字占GDP比率適度維持0.8%,低於AA評等群組國家中位數2.3%,而2025年度將為0.4%。

惠譽推估截至2025年底,我國各級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GDP比率自2023年底之33.0%下降至30.5%,預期將維持微幅下降趨勢,優於AA群組國家中位數50.0%,肯定我國恪遵公共債務法規定之GDP 50%上限,係維持中期財政紀律良好基石。

財政部表示,2024年全球經濟預期呈穩定成長,惟仍深受地緣政治風險、通貨膨脹壓力及緊縮性貨幣政策遞延效應等因素影響,存在高度不確定性,該部除持續審慎管理國家財政及嚴守財政紀律,並將於兼顧財政穩健及經濟發展下,努力推動各項財政業務,共同打造我國永續發展堅韌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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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下稱防檢署)於113813日簽署推動檢疫備訓犬培育及照護合作協議,簽署儀式於關務署舉行,由該署彭英偉署長及防檢署邱垂章署長代表簽署,期透過海關犬隻轉訓,強化檢疫犬組邊境查緝量能以因應國際非洲豬瘟嚴峻疫情,共同落實邊境防控管理,阻絕疫情於境外。

關務署彭署長致詞時表示,防檢署自100年起向關務署緝毒犬培訓中心申請無償提供適訓犬隻,迄今海關已提供70隻拉布拉多犬,由防檢署轉訓為檢疫犬,雙方合作執勤犬培訓已建立良好默契。本次合作協議書簽署,更為提供穩定且優質的適訓犬隻,賡續強化檢疫犬組邊境查緝量能奠定重要基石。未來雙方將持續加強入境旅客行李、進口郵包及貨物檢查,相信可以有效攔阻違規肉類製品入侵,保障國人食品衛生及國內畜禽生產安全。

邱垂章署長表示,自107年中國大陸爆發非洲豬瘟疫情起,海關與防檢署持續針對來自高風險國家旅客行李、國際快遞貨物及郵包輔以X光機實施百分之百檢查,並輔以檢疫犬嗅聞豬肉及含豬肉製品,成功守住非洲豬瘟非疫區,實屬不易,感謝關務署夥伴全力協助。關務署培育的拉布拉多犬經防檢署訓練成為合格檢疫犬後,執勤成效良好,確為防堵國際重要疫病蟲害入侵要角,藉由合作協議簽署,我國邊境管理效能將強化再升級。

關務署表示本次簽署儀式圓滿完成。未來期望藉由雙方緊密合作,提升我國邊境查緝量能,共同守護邊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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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日通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NX臺灣國際物流)成立中部分支物流中心,臺中關於11387日由陳木生關務長帶領團隊,赴該公司與川本勝社長共同主持揭牌儀式並表達祝賀之意。

NX臺灣國際物流深耕臺灣逾30餘年,秉持環境永續發展及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經營理念,發展戰略性環境經營管理並強化對全盤業務的管治,從航空與船舶運輸承攬專業,開展縝密國際搬家服務。近年來更延續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理念,於臺灣地區拓展倉儲與公路運輸產業,提供國內外企業一條龍的承攬運輸與存倉服務,俾使物流服務更臻完善。在專業領域外,NX臺灣國際物流也致力推動綠色物流將環保意識實踐於物流服務,並以回饋社會為首要,開創全新價值。

臺中關陳關務長表示,海關近年來致力於機關轉型,以輔導與服務取代原先的監督與管理,進而提升政府與企業關係,成為促進國際貿易發展的夥伴。海關提供高效、便捷、專業的服務,打造出一個更加透明、開放、公平的徵稅、通關及邊境管理環境,並持續加強與企業溝通合作,透過不斷的交流,暸解企業經營的困難與需求,創造一個無障礙快速便捷的平台,業界如有設立保稅廠()需求,該關必竭誠輔導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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