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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 (1199)

  國人習慣在農曆新年期間到廟宇參拜祈福並小額捐款,依據所得稅法17-2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於申報捐款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得檢附捐贈收據列舉扣除,但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說明,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符合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或雙方離婚當年度及以後年度各自辦理結算申報,重複列報同一子女之免稅額時,稽徵機關將依下列順序認定得列報該子女免稅額之人: 一、依雙方協議由其中一方列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9年度納稅者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為新臺幣18.2萬元,每一申報戶之納稅者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減除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等合計數之差額(即基本生活費差額),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列舉扣除其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給付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者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為限,並應檢附前開醫療院所填具抬頭之單據正本供核,單據已繳交服務機關申請補助者,須檢附經服務機關證明之該項收據影本,但受有保險給付的部分,不能扣除。如因病在國外就醫,可憑國外公立醫院、財團法人組織之醫院或公私立大學附設醫院出具之證明列舉扣除。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在臺居留日數滿183天之外僑居住者,如於年度中離境而不再返台者,依所得稅法第71條之1規定辦理離境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其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之計算,應按該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日數,占全年日數之比例換算。…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接獲民眾來電詢問,申報受扶養親屬已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為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仍不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該局表示,針對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自108年度起個人綜合所得稅可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包含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者及在家自行照顧者(須檢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或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或鑑定向度之一者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長照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日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常以自己為要保人為家人購買人壽保險保單,嗣後如將要保人變更為他人,應注意贈與稅課稅問題。依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在保險契約生效後,享有隨時終止契約並取得解約金的權利,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一旦變更要保人為他人時,即為移轉保險法上財產權益予他人,贈與行為即成立,應按截至要保人變更日之保單價值,計算贈與價額,當年度贈與財產如超過220萬元,贈與人即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個人如有因交易預售屋或購屋預約單(紅單)賺取價差,其價差為所得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應於次年併同其他各類所得報繳綜合所得稅。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陳小姐來電詢問,因罹患重大疾病,急需出售1年前購置之房地來負擔醫藥費,惟應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得否適用較低稅率?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規定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者,稅率為20%。倘陳小姐非自願性因素符合財政部公告情形者,得適用較低稅率20%課稅。…
  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到來,納稅義務人如因與配偶分居或離婚而各自辦理結算申報,於發生重複列報同一子女免稅額時,稽徵機關將依認定原則所列順序,認定應由哪一方列報該子女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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