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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1304)

因應本(105)年9月27日梅姬颱風造成部分地區嚴重災害,對於因而受損無法使用的車輛,其車主已依交通部發布「因應0927梅姬颱風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於106年3月26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的使用牌照稅,免由車主個別提出退稅申請。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颱風侵襲受損,如持有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者,其使用牌照稅可按車輛實際使用日數計徵,惟依規定應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因本次梅姬颱風造成部分災情嚴重,基於愛心辦稅及便民服務,延長申請期限至106年3月26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該局將依監理機關提供的資料主動辦理退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電梯設備可增加房屋價值,也須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民眾,房屋增設電梯設備,請記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該局申報,以免日後遭查獲,除須補稅外,並被處以罰鍰。民眾如有問題,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04-7239131分機212洽詢。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該局辦理房屋稅籍清查時,常發現有些房屋實際層數、構造別及面積等,與原始建造完成時向該局申報之稅籍資料已不相符,原來是屋主擅自拆除改建或修繕增建,誤以為房屋門牌無改變且原來的舊屋已領有所有權狀,可不必再申報設籍。 該局進一步指出,按規定房屋拆除應立即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如有增、改建情形應該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申報,以免漏稅而受處罰。合法的房屋未經建管單位核發拆除及建築執照,即自行拆除改建,雖然新建房屋與舊屋門牌相同,但仍屬違章建築;違章建築房屋雖不合法,但在沒有拆除前,依法仍應課稅;同時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違章房屋也不會因為繳了房屋稅就變成合法的建築。…
本局表示,近期將進行市售飲料品抽樣查核並檢驗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其抽驗項目除了純天然果蔬汁是否符合CNS2377國家標準外,將擴大範圍追查稀釋天然果蔬汁有無添加香料、色素、阿斯巴甜等人工添加物。     …
(新竹市訊)民眾不服核定稅捐處分,提起行政救濟確定後,如有應退或應補之稅款,均應加計利息一併退還或徵收。 稅務局表示,為了彌補徵納雙方因行政救濟程序而延緩徵收或退還本稅所造成的損失,凡經行政救濟確定案件後,如有應退或應補之稅款,都要依各年度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加計利息一併退還或徵收。舉例說明,王先生因104年地價稅案件於104年11月23日申請復查,經稅務局於105年1月8日作出復查決定,且重新寄送104年地價稅繳款書,並依稅捐稽徵法第38條規定自原繳納期間(11月1日至11月30日)屆滿之次日起加計利息,即分別按104年1月1日及105年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加計104年12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及105年1月1日至105年1月8日之利息。…
(臺中訊)因繼承或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已依遺產稅法之規定申報繳納遺產稅,無須再報繳契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契稅條例第2條明文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如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並非透過上述等六種方式者,即非屬契稅課稅範圍。因此,繼承或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自非屬契稅課稅對象,且其遺產已依遺產稅法規定課徵遺產稅,為免同一移轉財產行為重複課稅,應免再報繳契稅。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也可以上網至該局網址http://www.tctax.gov.tw查詢相關資料。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購買法拍屋也屬買賣行為,依規定買受人應於法院發給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購買法拍屋之民眾,不論所標購之房屋是否已辦理保存登記,均應於期限內填具契稅申報書,並檢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契稅申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一之怠報金。…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可以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夫妻贈與案件可以選擇要繳納土地增值稅或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果選擇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下次土地再移轉給第三人時,須以該筆土地夫妻贈與前之原地價,核課土地增值稅,也就是將先前夫妻贈與時查定之土地增值稅併計至下次移轉時一次繳交,所以只是延緩課稅的機制,並非真的免稅,提醒民眾於財務規劃時妥為運用。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A公司欠繳稅捐,詢問是否可以 其所有生產用機器設備作為欠稅之擔保,該局說明,機器設備屬折舊資產,因變價、保管及價值之估算,在實務上有困難,所以不得作為欠稅之擔保,依規定可提供黃金、有價證券、政府公債或銀行存單作為擔保品。
週五, 14 十月 2016 08:26

【稅務法規】驗車≠沒有欠稅

基於交通安全考量,法令明定車輛應定期參加檢驗,但車輛雖已經監理機關完成檢驗,惟現行法令並無強制車輛必須完納使用牌照稅,始准予參加檢驗的規定,所以驗車≠沒有欠稅費。 稅務局呼籲,下期營業用汽車牌照稅均於每年的10月份徵收,車主在辦理車輛檢驗時,請向稅務局查明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以確保自身的權益,如逾期未繳稅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除補稅外將處以1倍以下罰鍰。如果仍有疑問,可以向基隆市稅務局或基隆監理站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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