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修正後所得稅法第71條第2項規定,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以其全年應納稅額之半數,減除尚未抵繳之扣繳稅額,計算其應納之結算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並自辦理10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開始適用。
該局說明,考量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或社員)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其可扣抵稅額調整為原可扣抵稅額半數,為衡平獨資、合夥與公司組織間之租稅負擔,爰將獨資、合夥原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結算稅額之規定,修正為以其全年應納稅額之半數,減除尚未抵繳之扣繳稅額,計算其應納之結算稅額,並於申報前自行繳納。但小規模營利事業仍維持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及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因前揭規定係所得稅法於本(103)年6月4日修正後之新規定,是該局再次提醒非屬小規模之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於105年度申報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應依規定自行計算並繳納全年應納稅額之半數。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該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工廠房屋是否可申請減半徵收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司所有之工廠依工廠設立登記規則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換證之合法登記工廠,從事生產所必需之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自有房屋,其房屋稅可申請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
但並不包括辦公室、守衛室、餐廳等房屋在內。
該局進一步說明,合法登記之工廠停工期間(其生產機器設備等仍留置於廠內),其自有供直接生產使用之廠房仍可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第2款規定申請減半徵收房屋稅。但如將廠房變更供其他使用者,則應按實際使用情形恢復營業用稅率核課房屋稅。
該局特別提醒您,合法登記之工廠,其部分廠房如有空置不為使用,則既未供直接生產使用,該部分廠房自無法適用房屋稅減半徵收之規定。
納稅人如有其他疑問,歡迎利用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民眾權益所提供的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解答。
法院拍賣的農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應由義務人或權利人提出申請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如果農業用地被法院拍賣,土地所有權人(義務人)或拍定人(權利人)可在收到該局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逾期則無法受理。
該局進一步表示,經法院拍賣之土地,如符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者,應由義務人或權利人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如為都市土地需加附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於期限內提出申請。因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涉及買賣雙方權益,所以申請不課徵之當事人為移轉土地之權利人或義務人,債權人則不得代位提出申請。
該局提醒民眾,經法院拍賣土地之價款,若已扣繳土地增值稅,嗣後如申請改按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致有應退還之稅款時,會交由執行法院依債權重行分配給債權人,不會逕行退稅給義務人,如仍有疑義,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或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公司名下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時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住在大甲區的陳先生詢問公司所有的農業用地要出售,想詢問是否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依同法施行細則第58條規定應檢附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農業用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以移轉與自然人為限,反之移轉與非自然人(如:公司、法人…等)則無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但原土地所有權人之身份則無上述身分別之限制,只要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之規定移轉給「自然人」,並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即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提醒民眾,如有任何土地增值稅的問題,民眾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沙鹿分局第二股04-26624146分機201,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積極運用假扣押程序,保全稅捐債權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稽徵機關對於逃稅、漏稅案件應補徵之稅款,經核定稅額送達繳納通知書後,如發現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得敘明事實,聲請法院假扣押,並免提供擔保。
該局說明,積極追討欠稅,實現國家租稅債權,是國稅局每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對欠稅人除辦理財產禁止處分及限制出境等保全措施外,若發現欠稅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將依前揭規定,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確保稅捐徵起。
該局指出,轄內甲公司被檢舉逃漏稅,經核定稅捐後申請復查,並暫緩移送強制執行;甲公司被檢舉逃漏稅後,旋即向經濟部申請解散,其名下亦無財產可供禁止處分,惟尚有存款餘額新臺幣300多萬餘元。
為避免該公司藉由提起復查程序延緩繳納巨額欠稅及規避移送執行,致將來有執行無著情事,該局依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向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經該院准予假扣押裁定,並移請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就甲公司存款執行假扣押。
該局特別提醒,為維護租稅公平,有效防止欠稅,各稽徵機關將運用假扣押程序保全稅捐債權,欠稅人切勿蓄意規避隱匿財產。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諮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科蔡明宜 電話:04-23051111轉8334)
印花稅銀錢收據部分如何節稅
(臺中訊)李先生欲以現金支付王先生借款100萬元,王先生因不清楚印花稅如何節稅,特地向地方稅務局詢問?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王先生於收取現金時,開立收據給李先生,該收據屬銀錢收據,應按千分之四貼用(繳納)印花稅4,000元;但李先生如以支票方式交付王先生款項,王先生於收據內載明收取「××銀行支票,支票號碼×××××××」等字樣,則該收據免貼用(繳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提醒民眾,存款人金融機構之存款,於領取利息時,以轉帳方式直接轉入存款帳戶,且未出具銀錢收據或其它代替銀錢收據之憑證者,也可免納印花稅。
如有疑問,可以撥打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該局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低收入戶住宅房屋,免徵房屋稅
(臺中訊) 低收入戶所有且供自住之住宅房屋,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
日前民眾來電詢問,低收入戶房屋稅有無減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顧及低收入戶生活事實需要,如果房屋為低收入戶所有,且確實供其居住,請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以減輕稅負。
民眾對稅務問題如有疑問,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風災水災車輛受損,舉證可退稅!
輕颱鳳凰來襲挾帶豪大雨,全台陸續傳出淹水災情,民眾愛車如受強風豪雨毀損,必須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車主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該無法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基隆稅務局表示,民眾的汽、機車(151CC以上)因此次颱風受損,如果必須修理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車主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無法使用期間的使用牌照稅。
如果您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您利用服務電話(02)24331888轉701至706向該局消費稅科洽詢。
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網路申報截止時間至103年9月30日晚間12時,請多多利用。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於103年9月30日截止,非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且有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應辦理暫繳申報。該局呼籲符合前揭規定之營利事業儘速申報,並多利用網際網路申報。
該局表示:使用網路申報於申報期間可享24小時網路申報及更正服務,既便捷又可節省排隊等候收件的時間,且申報時間至9月30日晚上12時,請各營利事業、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多加利用。如於申報期間有任何網路申報系統操作問題可撥網路報稅服務電話:0800-080198,國稅局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老舊房屋如何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常有民眾想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但因房屋屋齡年代久遠,沒有建築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詢問是否有其他證明文件可替代申辦?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欲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房屋,如果沒有建築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若該房屋於77年 4 月29日以前建築完成者,可填具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如於77年 4 月29日後建築完成,則應檢附地政機關核發之「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或「建物測量成果圖」,供稽徵機關審查,作為認定自用住宅基地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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