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部分營業部分自住,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的要件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該局表示,房屋部分供出租或營業使用部分供自用住宅用地使用,如經查明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且自用住宅與出租或營業使用部分能明確劃分者,即可依房屋實際使用比例計算所占土地面積,分別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及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如果您的房屋使用情形是部分出租或營業、部分供自用住宅用地使用,而地價稅是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者,請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 前申請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以減輕負擔。對於地價稅之核課如仍有疑義,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相關規定,或就近至該局所屬各分局服務櫃台洽詢,亦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高雄市新興區謝小姐問:春節年假期間進行電波拉皮等手術,其相關費用於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列報醫藥費用扣除?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規定,列報醫藥費用之扣除,須具有醫療性質,如因車禍受傷之整型手術、燒燙傷或皮膚病之換膚手術等,因係為恢復健康之整型手術,其醫療費用支出才可列舉扣除,並須檢附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之醫療院、所開具之診斷證明及收據。但單純為美容之目的而為之整型,如割雙眼皮、拉皮、隆乳、隆鼻等,非屬醫療性質,所支出之費用不得申報列舉扣除。
騎樓走廊地,可減免地價稅哦!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土地所有權人可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地價稅。
騎樓走廊地減免地價稅分別依地上有無建築改良物及層數有所不同。該處舉例說明,如平房屋宇前簷突出於騎樓走廊地,免徵地價稅。又如在騎樓走廊上有1層建物,其騎樓走廊地之地價稅減徵二分之一;有2層建物,減徵三分之一;有3層建物,減徵四分之一;有4層以上建物,減徵五分之一。
該處特別提醒納稅人,此優惠措施須於當年度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為9月22日,逢假日則遞延)提出申請,如果逾期申請,只能從隔年開始適用。因此籲請民眾即早提出申請,以免逾期,影響自身權益。
夫妻間贈與不動產租稅最新優惠規定報您知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關係存續中以「贈與方式」移轉並取得其配偶的不動產,可享有多重的租稅優惠,其土地移轉,可以申請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且該贈與的財產價值不計入贈與總額;又未來出售,在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計算持有期間時,可依財政部最新令釋,將夫妻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該局說明,銷售配偶所贈與的不動產,於計算奢侈稅之持有期間時,依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304640200號令釋,可以將他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如甲、乙於103年12月1日結婚,甲妻將婚前購買的不動產,於104年11月1日贈與給乙夫,乙夫嗣後出售,計算持有該不動產期間時,可以加上甲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持有的11個月期間(103年12月1日至104年11月1日)。因此,乙夫只要再持有1年1個月以上,持有期間即超過2年(11個月+1年1個月),出售該不動產不課徵奢侈稅。
該局表示,民眾如果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規定有任何疑問,可於財政部賦稅署(http://www.dot.gov.tw)網站查閱資料,或撥打國稅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為提供更優質納稅服務,今(104)年首次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如符合一定條件,可於104年3月16日前向國稅局申請適用103年度稅額試算服務,由國稅局協助計算稅額並寄發試算通知書表。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5月辦理前一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應納稅額並繳納。考量部分民眾無申報經驗,為協助今年5月第一次辦理申報(即首次申報)的納稅義務人順利完成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符合下列條件者,可於104年3月16日前向國稅局提出申請,經國稅局審核符合適用條件,即可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一)無夫妻分居情形。
(二)申報戶各成員均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扶養親屬僅有直系尊親屬及 子女。 子女。
(三)所得均為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的所得資料。
(四)採標準扣除額。
(五)無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
(六)無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七)無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可扣抵稅額。
(八)免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
(九)免辦理證券交易所得申報。
符合上開條件的首次申報者如欲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可以下列方式提出申請;有扶養直系尊親屬及滿20歲以上子女者,請檢附前揭人員的同意書送交國稅局:
(一)線上申請: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為通行碼,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提出申請;扶養親屬同意書請於104年3月18日前送交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二)親自申請或委託申請:填妥申請書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自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或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申請書格式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na.gov.tw)下載。
該局提醒,申請首次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可於104年4月25日至6月1日,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及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是否符合稅額試算服務作業,如不符合或不適用者,請務必於5月1日至6月1日自行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避免因未申報而遭處罰。
不想收到國稅局寄發之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該如何申請?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稅額試算服務施行已歷經4個年度,因有效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程序而廣受好評,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將賡續實施,針對申報內容單純之申報戶主動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以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
日前接獲民眾詢問,因個人因素不願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該如何申請。該所提醒,若今年不想收到稅額試算書表,請於104年2月15日至3月16日(3月15日遇假日順延)於線上(http://tax.nat.gov.tw點選稅額試算服務)或以書面向就近國稅局提出「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申請,則自本年度起將不再為您寄送稅額試算相關書表,請記得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自行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所進一步表示,若之前年度曾申請「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之民眾,今年起想再收到國稅局寄發之稅額試算通知書,則請於104年2月15日至3月16日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撤銷「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如當初係以線上申請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線上申請撤銷。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經主管機關立案或備案而成立之各種才藝班、補習班收取學(雜)費開立之收據或以簽收之收費袋代替收據均屬銀錢收據,依規定按收據金額依稅率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
該分局提醒,如漏貼印花稅票一經查獲,除補稅外,還須加處5至15倍罰鍰;為避免憑證過多漏貼印花稅票、銷花不完全或金額巨大不便貼花,可運用網路申報印花稅彙總繳納或申請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完稅,既便利又可避免疏忽受罰,歡迎多加利用
自益信託房屋 可享自住房屋稅率
(臺中訊)房屋辦理自益信託,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委託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自住要件,可按自住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信託房屋於信託關係存續中由受託人持有,應無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按自住用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之適用,惟考量信託關係存續中,其房屋所有權依信託法第1條規定,應移轉與受託人,
並由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特定之目的而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故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1人(自益信託),且該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與該房屋信託目的不相違背者,該委託人視同房屋所有權人,
如其他要件符合「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無出租使用且委託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自住要件者,得申請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稅率核課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電話詢問(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牌照稅省很大!您知道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家裡如有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需要開車接送,對其所使用的車輛可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申請車輛免稅的規定:一、身心障礙者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且為其本人所有之車輛,應備證件為: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身分證、印章、行車執照,如須申辦退稅請檢附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但其證件應屬同一人所有,車籍與戶籍地址須一致。二、身心障礙者無汽車駕駛執照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之車輛,應備證件為: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行車執照及戶口名簿(車輛為本人或配偶所有時,得以身分證代替),如須申辦退稅請檢附車主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但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必須同一地址之二等親關係,任何一方遷離戶口,將自遷出日起恢復課稅,請享有此一免稅車輛的朋友們注意此一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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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879999。
身心障礙者如有駕照者,應以本人名下車輛申請免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使用牌稅法規定,身心障礙者若持有駕照,每人可申辦自己名下汽車1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如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則可以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內親屬所有之汽車1輛申請免稅。
該局表示,如果身障者係原來沒有汽車駕照,而以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內親屬的車輛辦理免稅,嗣後身障者考取汽車駕照,應以自己名下車輛重新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該局會定期與監理機關交查身障者之駕照狀況,若發現有上述情形,會發函取消免稅,並輔導於期限內,改用身障者名下車輛申請免稅。
如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1-167。
承辦員:鄭怡貞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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