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您的權利睡著了「重購自用住宅於申報綜合所得稅可以扣抵稅額」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民眾重購自用住宅時,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不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房屋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重購或出售之所有權登記日期在2年以內,則重購房屋價額超過出售價額部分,出售房屋所應繳納之綜合所得稅可享有扣抵稅額的優惠。
該所說明,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以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年度,因加計該筆財產交易所得後所增加的綜合所得稅額為限,但原財產交易所得已依規定自財產交易損失中扣抵部分不在此限。這項優惠不論是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名義出售自用住宅,而另以其配偶或本人名義重購者,均得適用。
該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申請扣抵或退還已納綜合所得稅,應檢附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之契約文件影本,並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其扣抵或退還年度,於先買後賣者,為賣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年度,於先賣後買者,為買入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年度。
該所舉例說明,老王於100年1月1日出售自用住宅1戶,該房屋買進成本為500萬元,賣出價額為680萬元(不含土地價款),100年度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為180萬元,101年10月1日老王另購買自用住宅房屋1戶,房屋價款為700萬元,重購之自用住宅價額高於原出售之自用住宅價額(即700萬元>680萬元),此時,老王101年度即可申請扣抵或退還100年度已納財產交易所得之綜合所得稅額。其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之計算說明如下:
一、100年度應納稅額(包括出售自用住宅之財產交易所得)=(A)
二、100年度應納稅額(不包括出售自用住宅之財產交易所得)=(B)
三、101年度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可扣抵或退還之稅額=(A)-(B)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大智稽徵所綜所稅股藍玉津 聯絡電話:04-22612821分機 205 )
夫妻贈與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並非免稅
(臺中訊)配偶互相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再移轉第三人時,並非以夫妻贈與時之當期公告現值為原地價,而是以該土地贈與前之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可以自由選擇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由於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係採倍數累進稅率結構,若選擇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未來土地移轉第三人時,土地漲價倍數可能較高,屆時可能須適用較高稅率,稅負反而更重。在此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夫妻間贈與土地僅為暫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應仔細評估該筆土地未來漲價空間,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繳稅時機。
如仍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轉該局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地價稅節稅請趁早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度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的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只能從次年開始適用。
該局說明,所謂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以一處為限,地上建築改良物亦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始能適用;適用自用住宅用地面積以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為限。
該局提醒民眾,104年8月31日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之所有權人為地價稅納稅義務人,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必須符合要件並申請核准才能適用,如有新購房地或原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符合上述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務必把握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本局表示,103年度本國民眾及外僑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案件,將分別於104年7月31日及104年8月3日開始辦理退稅,經統計,本局本國民眾第1批退稅案件計76萬4千餘件,總金額165億3仟萬餘元;外僑全部的退稅案件有1萬餘件,退稅金額約1億8仟萬餘元。
本局指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各批退稅時程,本國民眾分3批次退稅,第1批退稅日期為104年7月31日、第2批104年10月30日、第3批105年1月20日;外僑則分104年8月3日及104年9月11日2批次退稅。
本局說明,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的適用條件如下:
一、網路申報、利用「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回復確認稅額試算之退稅案件。
二、5月11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或以「書面確認」稅額試算之退稅案件。
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採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將於退稅當日直接撥入帳戶,未提供退稅帳戶者,本國民眾將以退稅憑單、外僑則以退稅支票方式退稅,受退稅人可在退稅憑單或支票有效期間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或存入帳戶。
本局呼籲,請納稅義務人多利用直撥轉帳退稅,安全又便利。
一憑證而具有二種以上性質,印花稅節稅小撇步
(臺中訊) 地方稅務局表示,承攬合約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由立約人或立據人依總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承攬工程合約中如同時包含設備採購及安裝工程,該契約書即為具二種以上性質之同一憑證,依規定應以合約總金額,按較高之承攬契據稅率千分之1貼用印花。但若立約時就設備之採購及安裝工程分別訂約,則安裝所需設備之採購合約不論金額大小,可適用買賣動產契據統按每件新台幣12元貼花,另安裝工程承攬契據再按工程合約總額千分之1貼用印花,可省下不少稅額哦!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表示,若承攬合約或附具之價目明細表載明總金額含稅捐者(例如標示「含稅」、或「稅費內含」等字樣),或將安裝工程價款與營業稅稅額分別載明,則可以合約總金額扣除營業稅額後之工程造價淨額貼用印花,也可省下不少稅額哦。
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或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彰化訊)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外國政府或外國公司所發行有價證券之所得,應計入課稅所得額。
該分局說明,出售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所獲得之所得,不適用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之規定,而屬應稅所得。
該分局提醒,營利事業出售外國政府或外國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或期貨交易,如有取得出售或贖回之所得,屬應稅所得,不適用所得稅法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之規定,應於當年度申報為課稅所得額,以免遭補稅及處罰。
如期繳納娛樂稅,可享受1%獎勵金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娛樂稅的納稅義務人為消費者,而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的提供人應負代徵娛樂稅之義務。為獎勵代徵人,娛樂稅法規定娛樂稅代徵人依法代徵並如期繳納稅款者,即可享受按其代徵稅款額1%的獎勵金。
該局說明,娛樂稅代徵人每月代徵之稅款,應於次月10日前填用自動報繳書繳納,查定課徵之娛樂業,由主管稽徵機關調查實際營業狀況,查定代徵稅額後,於月底前填發繳款書送請娛樂業者於次月1日起10日內繳納,惟如逾期繳納,除損失扣領1 %獎勵金的機會,另依規定每逾2日尚應加徵1%滯納金。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雖已於日前結束,南區國稅局提醒,個人去(103)年如有買賣預售屋獲利者,因係屬權利買賣之財產交易所得,應記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隨著房市熱絡,房屋之相關交易更趨多元,預售屋建造期間,個人買賣預售屋交易,為一種權利之交易,係屬「房地產權登記權利」之買賣,該項買賣如有差價者,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應以預售屋(含土地金額)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該局舉例:轄內甲君102年1月向A建商購買位於臺北市某大樓1戶預售屋(包含房屋、停車位及持分土地)28,000,000元,旋於6月以32,500,000元出售,扣除支付仲介佣金1,300,000元,獲利3,200,000元(出售價款32,500,000元-購入成本28,000,000元-仲介佣金1,300,000元)係屬權利買賣之財產交易所得,甲君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漏未申報該筆財產交易所得,除補徵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0.5倍罰鍰。
該局呼籲,如103年度買賣預售屋獲利尚未申報者,在未經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請儘速辦理自動補報補繳,以免遭查獲處罰,請民眾多加留意。
【北港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公司經檢舉虛報薪資,如經查證確有虛報情事,縱使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經剔除該虛報薪資支出後仍為虧損而無應納稅額者,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仍應處罰。
該所舉例說明,甲公司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經人檢舉虛報薪資,經稽徵機關調查後,甲公司無法提示該部分員工薪資給付及任職之相關證明資料,乃認定其虛報薪資費用屬實,並剔除該虛報之薪資支出新臺幣(下同)500,000元,雖甲公司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經剔除該筆薪資支出後,核定全年所得額仍為虧損而無應納稅額,但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之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應就短漏之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依規定倍數處罰,故本案仍應就甲公司短漏報所得額500,000元依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核算,按所漏稅額85,000元(短漏報所得額500,000元×稅率17%),處以2倍以下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90,000元,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
工廠停工期間未變更用途,仍有減半課徵房屋稅之適用
乙公司負責人表示該公司為合法登記之工廠,其停工期間未變更用途,不知是否會影響其房屋稅減半課徵之優惠?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合法登記之工廠停工期間,其自有供直接生產使用之廠房,雖停工生產而其生產機器設備等仍留置於廠內,仍可依稅法規定減半徵收房屋稅;但如將廠房變更空置不為使用,因未供直接生產使用,該廠房自無減半徵收房屋稅規定之適用。
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服務電話07-229336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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