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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 (1200)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07年5月1日至5月31日,營利事業電子結(決)算申報系統已置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請營利事業自行下載運用,建議多多使用網路申報,省時又便利。 該所表示財政部為強化網路報稅服務功能,新增附件上傳的功能,營利事業以網路申報成功後,應檢附的文件資料,可先製作成影像檔(PDF),再經由申報繳稅系統上傳附件。…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合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依公務人員協會法設立之公務人員協會,無任何營業或作業組織收入(包括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僅有會費、捐贈或基金存款利息收入者,可免依同法第71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 惟其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如有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者,仍應依同法第71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應委託經財政部核准為稅務代理人之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 檢舉人向稅捐稽徵機關檢舉逃漏稅案件時,請詳細敘述被檢舉人之姓名、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請敘明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違章漏稅之情節及事實,並提供可供偵查之文件、資料與證物等,並以真實姓名及地址,用書面、電話或言詞方式,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檢舉(如係匿名或未具真實姓名、地址或經查明身分不實者,除檢舉內容具體外,依法將不予處理)。…
本局表示:補習班業者除於年度中填報國稅局寄發的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外,於每年5月份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自行申報補習班的所得。 本局指出,業者於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該補習班係依法設帳並記載,則無論所得或虧損,均應依帳載或自行調整後的所得額申報,並檢附收入明細表及損益表等資料送國稅局查核;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者,則應依財政部頒定成本及費用標準核算所得額申報,以免被查獲補稅外,還要加處罰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為強化服務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措施之適用對象,該所特別規劃設置『稅額試算』服務專區,請多加利用。 該所說明,針對105年度申報內容單純案件或106年度首次申報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國稅局會主動協助計算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應納或應退稅額,並於107年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表單,或以郵簡通知自行使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健保卡及註冊密碼」上網下載。納稅義務人收到或下載試算通知書後,請仔細核對通知書內容是否正確,如同意以稅額試算內容作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只要在申報期限內繳稅或回復確認,就完成報稅了。…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離婚夫妻如欲申報扶養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子女,雙方應先進行協議,如未能協議或協議不成,致發生重複申報之情形,則由離婚後實際扶養之一方列報。 該所舉例說明,甲君與其前妻乙君(雙方於103年間經判決離婚)分別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甲乙二人均列報未成年子女丙君之免稅額85,000元,發生重複列報免稅額情事,經國稅局審酌乙君除取得對丙君之監護權外,並與丙君同住且負責日常生活起居飲食及衛生之照顧,具實際扶養之事實,乃否准甲君列報免稅額85,000元。甲君不服,主張其已依法院判決支付扶養費,應由其列報扶養丙君之免稅額,案經復查駁回,甲君未提起訴願而告確定在案。…
為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財政部配合立法院於105年12月28日制定公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 ,並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
本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第14條之5規定,如房屋、土地屬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嗣後該房地因強制執行經法院拍賣者,應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課稅,不論有無應納稅額,應於拍定人領得權利移轉證書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以免遭補稅處罰。 本局舉例說明,轄內納稅義務人王君於104年9月5日受贈取得之…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104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已死亡尊親屬免稅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被查獲後,除補稅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1倍罰鍰。甲君不服,申請復查。該所以系爭受扶養親屬於102年已死亡,甲君104年度結算申報虛報其免稅額127,500元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28,000元,有死亡登記申請書查詢清單及結算申報書可稽,違章事證明確,縱非故意,惟按其情節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難謂無過失,申請人未盡誠實申報義務,致有漏稅額,自應處罰,復查決定予以駁回。 該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果列報所得年度已離婚或尚未登記結婚之配偶為扶養親屬,致虛列免稅額或扣除額,亦會被處以罰鍰,因此該所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特別注意申報資料之正確性,勿因一時疏忽而遭受處罰,如對上述說明有任何問題,請利用該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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