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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 (1238)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稅改廢除兩稅合一稅額扣抵制後,自107年1月1日起獲配股利所得課稅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也就是說個人取得公司股利所得的課稅方式將與往年有明顯的不同,今年5月申報107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有關股利所得可採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或單一稅率分開計稅,民眾可以自由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來繳稅,新制規定表列如下:(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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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已於107年12月17日公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與107年度相同,每人全年88,000元;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70歲者,暨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者,每人每年132,000元。  …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有民眾詢問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請領被繼承人健康保險如醫療險、癌症險等住院、醫療保險金,是否應併入被繼承人之遺產總額課稅?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列舉扣除額時,其中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得列報扣除,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基於對納稅義務人較有利的申報方式,現行可採兩者金額較大者擇一列舉申報。  …
每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國稅局都會提供民眾查調各該年度綜合所得稅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供民眾報稅參考,除提供納稅義務人本人的資料外,原則上也會併同提供配偶及符合規定的受扶養親屬之所得(含各類所得等憑單及由稽徵機關逕行核算之營利所得等)及各項扣除額(含捐贈、保險費、醫療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大專以上教育學費)資料,但是,民眾如希望國稅局分開提供者,應該怎麼辦理呢? 南區國稅局說明,民眾如希望分開提供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請於今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提出申請,可申請項目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與配偶分開提供、納稅義務人滿20歲子女、直系尊親屬或兄弟姊妹(未滿20歲者為其法定代理人)申請與納稅義務人分開提供及申請不提供「本人全部扣除額」、「本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申請方式有下列二種:…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之各項支出,除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之醫藥費可申報列舉扣除外,交付其他合法醫療院、所之醫藥費,亦可檢附該機構出具之收費收據正本,列報醫藥及生育費之列舉扣除額。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已於今(107)年7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該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07年7月31日起至9月28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兌領期限內,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其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已選用標準扣除額者,如欲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應於國稅局核定前申請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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