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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 (1285)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每年5月是全國民眾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報稅月,國稅局已於4月25日主動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表或通知下載試算書表,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民眾。民眾需在申報期間5月1日至31日,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加密碼或以身分統一編號加線上驗證碼登入,進行稅額試算確認,或將紙本稅額試算確認申報書親送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才算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若民眾持稅額試算通知書檢附之現金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稅款2萬元以下)或銀行(郵局不代收稅款)繳納完成,也算完成結算申報程序,繳款書收據請自行收執,不必遞送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以技藝自力營生之執行業務者或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之其他所得者,其負責人於5月份辦理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時,除以紙本方式申報外,可使用「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電子申報系統」軟體辦理網路申報,享受「少走馬路,多用網路」的好處。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今(108)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為方便民眾辦理申報,往年皆於4月28日至5月31日提供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因今年4月28日適逢例假日(週日),將提前自4月26日起開始提供查詢,民眾可就近至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或以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或健保卡透過網際網路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於107年2月7日修正公布,自107年1月1日起施行,個人居住者股東獲配股利,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納稅義務人獲配87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獲配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稅額以8萬元為限;或獲配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並與其他各類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納稅義務人得以二種方式擇優適用。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總額已超過當年度規定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之合計數,自行以列舉扣除額方式試算綜合所得稅而無應納稅額者,仍應辦理結算申報;如未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以標準扣除額核定後,不得要求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計算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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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季節又將來到,臺南市陳先生來電詢問,他去(107)年就讀大學在職進修所支付的學雜費,可於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嗎?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可以由納稅義務人申報列舉扣除。  …
報稅季即將到來~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網路通訊發達時代,只要在家動動滑鼠,善用網路科技,報稅省時又方便。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或是健保卡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一卡在手,查調、試算、申報,在家即可一次完成報稅。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即將展開,納稅義務人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後,如經核對內容無誤者,即可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回復確認完成申報。 該所指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於108年4月25日前寄發或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利用憑證自網路下載,另國稅局自108年4月25日起至5月31日止提供納稅義務人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及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請多加利用,不適用該服務措施者,請於1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前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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