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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利事業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其舉辦員工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應先在職工福利金項下列支,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93年7月22日修正動支比率不予限制)部分,得以其他費用項目列帳。又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之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免視為員工之所得。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應認屬各該員工之其他所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至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確由營利事業負擔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2
、營利事業未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舉辦員工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應先以職工福利項目列帳,超過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第8款限定額度部分,得以其他費用項目列帳。又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之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免視為員工之所得。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銀錢收據為印花稅課徵範圍,應依規定貼繳金額千分之四印花稅,各類醫院、診所收取的掛號費、住院伙食費及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項目等費用收據,均應貼用印花稅,如金額巨大且數量甚多,不方便逐件貼花、銷花,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

該局說明,按醫療法第22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各類醫院如牙醫、醫學美容等診所,開立不屬於全民健保給付項目範圍等自費大額收據(如掛號費、牙齒美白、齒列矯正、植牙、鑲牙、醫學美容等)甚多,往往因工作人員忙碌疏忽,未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經就醫民眾檢舉,或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時為國稅局查獲,因而遭受補稅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避免印花稅票漏貼、漏銷花,或收據太多不便貼花,各醫院、診所可就近至該局所轄各分局申辦印花稅彙總繳納。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房地產買賣契約書【私契】訂明分期付款方式,於分期繳付款項時(如收到現金、電匯或劃撥入帳者),受款人逐期蓋章註明收訖者,該買賣契約書屬兼具銀錢收據性質,應由受款人於每次收款時,按收款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

但如對方以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支付,受款人雖逐期蓋章註明收訖,只要有註明收取「××銀行支票,支票號碼××××」等字樣時,該買賣契約書免貼印花稅票。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106年度所得稅各式憑單申報期限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止,請憑單填發單位多利用網路辦理憑單資料申報,申報軟體可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運用,並請於期限內完成相關憑單申報事宜,以免受罰。
若有疑義,請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竹南稽徵所服務管理股蔣耀敏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許多企業為犒賞員工一年來的辛勞,準備許多獎品,供尾牙抽獎之用,其進項稅額可否扣抵銷項稅額,該分局特別提醒營業人應注意相關課稅規定。


  該分局指出,營業人為酬勞員工或交際應酬而無償移轉之貨物,如該貨物於購入時已決定供作酬勞員工、交際應酬使用,並以各該有關科目列帳,其購入該項貨物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已依照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之規定未申報扣抵者,可免視為銷售貨物並免開立統一發票,以資簡化。至於營業人以自己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原非準備供酬勞員工或交際應酬使用,係以進貨或有關損費科目列帳,其購買時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並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自仍應於轉作酬勞員工或交際應酬使用時,依營業稅法視為銷售貨物之規定,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上項自行開立之統一發票扣抵聯所載明之稅額,按營業稅法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應由營業人於開立後自行截角或加蓋戳記作廢。


  該分局特別呼籲,營業人如有視為銷售貨物之情形,應開立統一發票,不得扣抵的扣抵聯在申報營業稅時,切勿拿出來扣抵銷項稅額,以免受罰。

本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案件,將於107年1月19日辦理退稅,屬本局所轄第3批退稅案件約計5萬餘件,總金額約達2億7仟餘萬元。

本局說明,本批退稅之受退稅對象為106年5月1日至6月1日間申報繳稅或不補不退之案件,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以及6月2日(含)以後逾期申報之退稅案件。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已填妥轉帳劃撥帳戶者,退稅款將於107年1月19日當日直接撥入退稅帳戶;若採退稅憑單退稅者,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107年1月19日至107年3月20日止,受退稅人可以在兌領期間內持退稅憑單前往金融機關辦理提兌。

本局呼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請多加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退稅當日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申報時所指定之存款帳戶,除可快速取得退稅款,亦能免除持退稅憑單向金融機構辦理取款所需往返及等待時間,既安全又便捷。

本局表示,隨著網路日益普及,電子商務蓬勃發展,在商業模式推陳出新之下,促使金流支付模式多元發展,第三方支付服務因應而生,卻也衍生出部分營業人從事網路交易  行為,透過第三方支付工具或個人銀行帳戶收款未依規定報繳稅款逃漏稅捐。

本局近來運用跨機關資訊整合金流資料,發現甲君銀行帳戶有異常流動情形,查獲甲君於網路上從事銷售虛擬寶物與遊戲點數交易,利用網路私訊或通訊軟體與買方聯繫,以第三方支付業者所提供超商繳費代收轉付服務及個人銀行帳戶收取網路交易貨款,深入查核後發現,甲君1054月至1063月間收取貨款金額高達83百餘萬元,未依法辦理稅籍登記,短漏報銷售額合計79百餘萬元,爰依查得資料核定補徵營業稅397萬餘元,並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及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罰鍰397萬餘元。

本局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不論收款方式為何,均有跡可尋,切勿心存僥倖。為遏止不法逃漏,本局除透過跨機關資訊整合蒐集課稅資料外,並可運用營業稅資料庫及智慧型選案系統分析加強列選查核,營業人如有前開違章漏稅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兼營營業人於申報本年度最後一期(106年11-12月)營業稅時,於年度中所收之股利收入(含國內外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俟年度結束,將全年股利收入,彙總加入當年度最後一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計算應納或溢付稅額,並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之規定,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計算調整稅額,併同繳納。


  該所說明:兼營營業人係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兼營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者,或兼依本法第4章第1節及第2節規定計算稅額者。兼營營業人於年度中開始營業,其當年度實際營業期間未滿9個月者,當年度免辦調整,併入次年度最後一期依規定調整。


  該所呼籲:兼營營業人報繳106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請確實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規定,並填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按當期或當年度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比例調整計算稅額,併同該期營業稅申報。


  該所提醒:是類案件,如未依規定調整致虛報進項稅額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5款規定,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臺中訊) 繼承人為辦理繼承不動產移轉,其所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之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繼承人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係持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屬於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核屬印花稅課稅範圍,應按該不動產部分金額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因拋棄繼承所書立之繼承產權拋棄書,僅由拋棄人一方書立,並未載明承受之對方,則不屬於典賣、讓受及分割財產契據範圍,應免貼用印花稅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自106年1月1日起,除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逾期申報等2類案件外,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之應扣繳所得,已依所得稅法第92條第2項規定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清扣繳稅款者,可於上開期間內利用網路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省時又便利。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國稅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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