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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李小姐詢問:公司今年新聘請了外籍員工,請問該如何申報扣繳?有哪些申報方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92條第2項規定,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同法第88條規定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驗後,發給納稅義務人。

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申報方式除現行的人工及媒體申報方式以外,自106年1月1日起,扣繳單位得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後,採用網路辦理申報。但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案件及逾期申報案件,並不適用網路申報方式,仍須採取人工或媒體申報方式辦理。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291】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
  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應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若因合夥人退夥或負責人轉讓其出資額,致合夥存續要件欠缺者,亦應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該所說明,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因原負責人已將獨資事業之全部資產負債移轉於新負責人,核屬所得稅法規定之轉讓,應依同法第75條規定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合夥組織若因合夥人退夥或負責人轉讓其出資額,致合夥人只剩一人,其存續要件已欠缺,合夥組織自應解散辦理註銷登記,並依前揭規定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若合夥人之一人欲以獨資組織方式成立營利事業者,則應另行申請設立登記。若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僅變更負責人或合夥人,而其營利事業主體並未因此而有解散、廢止或轉讓情事,則可免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財政部表示,該部今(26)日發布解釋令,廢止該部77年5月10日台財稅第770531950號函及92年1月22日台財稅字第0920450203號令,有關未立案補習班及經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收取之補習費收入免徵營業稅規定,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財政部說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免徵營業稅,其立法意旨在於提高國民教育水準,減輕受教育者之費用。立法院106年5月10日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提案略以,鑑於目前國內公職及升學補習班等免徵營業稅,業有租稅不公之情事,補習班提供之教育勞務免徵營業稅已實施32年之久,爰請該部依74年營業稅法修正意旨徵詢教育部意見,研議檢討補習班免徵營業稅規定。
  經該部洽據教育部函復意見,檢討修正補習班徵免營業稅規定如下:
(一)立案補習班之教育勞務,維持現行規定,免徵營業稅。

(二)未依法申請核准立案,而以補習班名義擅自招生者,即應依相關規定查處,為維護接受短期補習教育之國民安全與權益,未立案補習班收取之補習費收入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三)經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係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其收取之補習費收入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鑑於未立案補習班及以公司為設立人之短期補習班家數達1,000餘家,如稽徵機關未盡輔導之責,恐滋生營業人未諳法令變更致生違章漏稅情事,引發營業人反彈,為減少徵納雙方爭議,爰規範過渡期間,自107年1月1日生效,並函請各地區國稅局於106年12月底前積極輔導,以杜爭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未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亦未於催報後補行申報,依所得稅法第79條第1項規定,應按查得課稅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依同法第108條第2項規定加徵怠報金。


  該所舉例說明,A公司未辦理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經該所填具滯報通知書限於15日內補報,惟A公司逾期仍未辦理申報,經該所依查得資料核算營業收入淨額,並按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核算營業淨利,加計非營業收入總額後核定全年所得額及應納稅額,又因A公司係經通知補報,逾期仍未申報,乃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加徵20%怠報金。


  該所強調,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期限為106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營利事業應依規定期限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有逾期未申報情事,應於接到稽徵機關寄發之滯報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補辦結算申報,稽徵機關僅會就核定應納稅額加徵10%,最高3萬元最低1,500元之滯報金,但如逾限未辦理補報,稽徵機關會依查得課稅資料按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還會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20%,最高9萬元最低4,500元之怠報金。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移轉土地所書立的土地所有權移轉契約書,應貼足印花稅票,但稅額不足1元無須貼花。印花稅以計至元為止,應納印花稅之憑證,經計算後印花稅額不足1元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1元的部分,無須四捨五入,均免予繳納,民眾無須多貼花。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並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該房屋供自用住宅使用而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以該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得檢附房屋使用權擔保借款繳息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
該局說明,為實現住者有其屋,減輕民眾購屋成本,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每一申報戶每年可扣除購屋借款利息,數額以30萬元為限,並以一屋為限。但申報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者,應在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
該局進一步說明,近年來出現購買房屋使用權之新興型態購屋模式,民眾雖未取得房屋「所有權」,僅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取得房屋「使用權」,惟就形式外觀與經濟實質而言,與購買房屋尚無不同。考量取得房屋使用權者及取得房屋所有權者之租稅衡平性,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於辦妥戶籍登記及符合自用住宅使用之前提下,其以該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得列報列舉扣除,以符租稅公平原則。
民眾如有任何列報購屋貸款利息支出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納稅人於求職面試及領取薪資時,將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交付給他人時,應提高警覺,避免造成意圖逃漏稅捐之營利事業,藉以作為違法逃漏稅之資料。 


  該所表示,常見虛報薪資態樣是營利事業取得非員工者之個人身分證資料並填發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等到納稅義務人收到扣繳憑單或是接獲稽徵機關通知因漏報薪資所得補繳稅款時,才知道被虛報薪資,造成當事人及稽徵機關雙方困擾。所以,民眾應避免將身分證、戶口名簿隨意提供給他人使用,以免遭不法利用。


  該所提醒,民眾如收到薪資扣繳憑單或是稽徵機關核定補稅通知,發現成為營利事業虛報薪資之對象時,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提出檢舉,不但可維護自身權益,並遏止營利事業利用虛報薪資手法逃漏稅捐行為。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網路申報地方稅快速又便利,以往民眾須利用「自然人憑證」及「工商憑證」才能申辦,現在又增加了「全民健康保險卡+密碼」作為登入憑證,大大提高使用的便捷性及提供更多元的網路服務。

該局說明,民眾只要先到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http://www.nhi.gov.tw/)將全民健康保險卡註冊並設定密碼後,即可啟用「全民健康保險卡+密碼」作為地方稅網路申報(辦)登入之身分認證,相當便利。

該局進一步表示,目前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服務項目,除包含線上申報之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外,尚包括線上申辦房屋之稅籍證明、繳納證明及地價稅自用住宅等多項服務,歡迎民眾多加運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在財政健全方案之下,短期稅制調整措施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已於103年5月16日通過並自104年1月1日施行,主要修正內容之一為可扣抵稅額比率之減半,股東得分配之可扣抵稅額金額依下列法定算式計算:


可扣抵稅額比率=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87年度以後累積之未分配盈餘當公司99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屬未加徵10%者,其可扣抵稅額比率之上限為20.48%;倘公司99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屬已加徵10%者,其可扣抵稅額比率之上限為33.87%。


  我國境內居住個人股東得分配之可扣抵稅額=股利淨額× 可扣抵稅額比率× 50%另為衡平租稅負擔,現行外國公司及非居住者股東獲配股利淨額之可扣抵稅額中,僅屬加徵10%未分配盈餘部分之半數可扣抵。


  惟為簡化稅政及解決內、外資租稅負擔不公,財政部已著手研議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股利所得改以分離課稅或稅額抵減10%課徵,並以調高營所稅率1至2個百分點來彌補稅收損失。

本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案件,將於106年7月31日開始辦理退稅,經統計本局本國民眾第1批退稅案件計80萬3千餘件,總金額115億7仟萬餘元。

本局說明,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各批退稅時程,第1批退稅日期為106年7月31日、第2批106年10月31日、第3批107年1月19日。另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的適用條件如下:
(一)採用「網路申報」及利用「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稅額試算之退稅案件。

(二)5月10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方式及稅額試算「書面確認」之退稅案件。

      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採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將於退稅當日直接撥入帳戶,未留退稅帳戶者,將以寄發退稅憑單方式退稅,受退稅人可在有效期間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本局呼籲,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直撥退稅方式,不僅可以節省往返奔波的時間,又可享有方便與安全的多重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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