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及客戶國內外旅遊費用應如何申報所得稅?
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來臨,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自102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與經銷商或客戶約定,以達到一定購銷數量或金額為招待旅遊之條件者,該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或客戶國內外旅遊之費用,非屬「交際費」範疇,應按「其他費用」列支。
南區國稅局說明,依一般商業經營情形,「交際費」係企業為拓展業務、建立業務上良好關係,而用於交際應酬及餽贈所支出之費用,通常與其營業收入之獲取並無直接因果關係。
因此,營利事業如與經銷商或客戶約定,以達到一定購銷數量或金額為招待旅遊之條件者,該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或客戶國內外旅遊之費用,性質上類似獎勵金之促銷費用,不宜歸屬為「交際費」,而應按「其他費用」核實列支,可不受交際費限額之限制。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如有上述依約定條件支付之招待經銷商及客戶國內外旅遊費用,除了要正確申報為其他費用外,還應注意依所得稅法第89條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該等經銷商或客戶亦應自行申報「其他收入」或「其他所得」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或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繳納所得稅。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葛股長
聯絡電話:06-2298036
國外就學子女繳納宿舍費或租屋費用,不得申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
柯先生詢問:本人子女在英國劍橋大學就讀,寄居學校宿舍,其所繳納宿舍費可否申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6小目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因此,柯先生子女於國外就學,其租屋所在地不在中華民國境內,依前揭規定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自不得列舉扣除房屋租金支出。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 林稽核
聯絡電話:06-2228098
健保部分負擔應計入健保收入後計算執行業務所得
民眾鄭醫師電話詢問健保部分負擔是否應計入健保收入?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關於醫療院所負責人執行業務所得之計算,截至目前仍發現有部分所得人於計算健保收入時,漏未列報由患者自行繳納之部分負擔。
該分局說明,健保局開立之扣繳憑單金額未含健保部分負擔金額,所得人須依「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所列部分負擔併扣繳憑單金額列報健保收入。例如健保扣繳憑單金額為156萬元,分列項目表之部分負擔為25萬元,則應申報之健保收入為181萬元。
該分局提醒各醫療院所負責人注意,於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時,勿漏報該筆部分負擔,以免綜合所得稅遭補稅裁罰。
新聞稿聯絡人:謝課長
聯絡電話:2118709
營利事業列報向國外保險業投保之保險費應符合稅法規定
本局表示,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3條規定,營利事業如因國內保險公司尚未經營之險種或情形特殊,需要向國外保險業投保者,除
(一)海運及商業航空保險:包括被運送之貨物、運送貨物之運輸工具及所衍生之任何責任。
(二)國際轉運貨物保險。跨國提供服務投保之保險費,經取得該保險業者之收據及保險單,可核實認定外,應檢具擬投保之公司名稱、險種、保險金額、保險費及保險期間等有關資料,逐案報經保險法之主管機關核准,始得核實認定。
本局於查核某公司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該公司列報保險費2千餘萬元,經查其中1千萬元內容為向國外保險公司投保海外倉庫之商品竊盜險,並取具該保險業者之收據及保險單,惟查該險種國內保險公司已有經營,且若情形特殊亦未逐案報經保險法之主管機關核准,核與前揭規定不符,而予以調整補稅。
本局籲請營利事業注意,向國外保險業投保之保險費之申報,應依稅法相關規定取具相關證明文件,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營利事業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本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本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苑審核員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75
102年度起營利事業基本稅額之徵收率為12%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8條規定之營利事業基本稅額徵收率,前於101年8月8日已由10%修正為12%,並自102年度生效。
因5月所得稅申報期即將到來,該所特別提醒,公司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如有應辦理申報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者,除適用之基本稅額徵收率已修正為12%外,扣除額亦由2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
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廖素敏,電話:04-22612821轉101)
【綜所節稅】國外就學子女繳納宿舍費或租屋費用,不得申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
柯先生詢問:本人子女在英國劍橋大學就讀,寄居學校宿舍,其所繳納宿舍費可否申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6小目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因此,柯先生子女於國外就學,其租屋所在地不在中華民國境內,依前揭規定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自不得列舉扣除房屋租金支出。(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節稅-營所】公司適用盈虧互抵規定,虧損年度之投資收益應先抵減虧損後再以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所得稅法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該所說明,公司在計算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前10年內各期核定虧損時,應依據財政部66年3月9日台財稅第31580號函規定,將各期依同法第42條規定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先行抵減各該期之核定虧損後,再以虧損之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該所特別提醒,虧損年度之投資收益應先抵減虧損後再以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以免被稽徵機關調整補稅。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廖素敏,電話:04-22612821轉101)
急診壅塞經各界努力已有逐漸改善情形
中央健康保險署依據102年民眾就醫資料統計,102年全國急診就醫人次686.8萬人次,已較101年720.8萬下降5.65%。尤其各界關心的醫學中心,急診就醫人次由195.2萬下降至183.7萬,下降率為5.90%,其醫學中心急診滯留48小時比率,由102年的3.18%較101年的3.33%下降10.06%。
按健保署統計資料,102年醫學中心急診件數最高的前五名林口長庚、台北馬偕、中國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院及亞東醫院,急診就醫人次分別為20.4萬、17.8萬、12.9萬、12.3萬及11.8萬人次;急診滯留48小時比率最高的前五名為台中榮總、台大醫院、高雄長庚、林口長庚及慈濟醫院,急診就醫人次及滯留48小時比率分別為6.3萬(9.28%)、10.1萬(7.69%)、11.6萬(6.38%)、20.4萬(5.64%)及4.8萬(4.52%)。
健保署除對滯留48小時比率較高的醫院進行輔導及管理外,亦請醫院提出改善對策,同時對於急診件數較多且滯留比率高的醫院,如亞東醫院(11.8萬、3.48%)、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8.5萬、2.96%)進行輔導及管理。
衛生福利部,為舒緩急診壅塞已辦理「提升急診暨轉診品質計畫」,建立緊急傷病患轉診網絡及轉診資訊平台,同時落實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制度。該計畫102年架構25個網絡執行,計181家急救責任醫院參加。
中央健康保險署為緩和急診壅塞情況,已積極辦理以下之相關措施:
(一) 民眾可以利用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或全球資訊網站建置資料,查詢健保特約院所之看診時刻查詢功能:
中央健康保險署彙集全國特約醫療院所每日看診時段,讓民眾可以上網查詢,開診時段及開診科別,希望民眾多加利用上開查詢,有輕微急症時(例如:檢傷第4級或第5級的病況),至附近的醫院或診所就醫,可減少直接到大醫院所需的候診時間及自付部分負擔費用,並可避免影響急重症病患及早獲得周全的急診照護,利人又利己。查詢路徑:中央健康保險署首頁 > 一般民眾 > 健保醫療服務>看診時段查詢服務。
(二) 辦理急診品質提升方案
中央健康保險署自101年5月1日起,於101~103年各年均於醫院總額編列3.2億餘元預算辦理推動施行急診品質提升方案,針對提升急診重大疾病照護品質(急性腦中風、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外傷、嚴重敗血症患)、加強適當轉診(向上轉診或平行轉診之病人,每個案獎勵1000點;符合向下轉診之病人,每個案獎勵2000點)及提升急診處置效率三大面向提出獎勵措施,針對病人暫留急診大於24小時比率、完成急診重大疾病照護病人進入加護病房< 6小時之比率、檢傷一、二、三級急診病人轉入病房< 8小時之比率及檢傷四、五級急診病人離開醫院< 4小時之比率等進行監測,於效率品質顯有改善者,給予醫院獎勵。
(三) 提高急診相關診療費用
為促進醫院提高急診醫療照護品質與服務能量,中央健康保險署為此提高急診給付,緊急檢查、放射線診療及麻醉費用、手術得加成,急診診察費亦依檢傷分類不同給予不同之給付,102年編列10.7億,用於調高急診診察費,以提升品質。
中央健康保險署提醒民眾,有輕微急症時(例如:檢傷第4級或第5級的病況),請至附近的醫院或診所就醫,可減少直接到大醫院所需的候診時間及自付部分負擔費用,並可避免影響急重症病患及早獲得周全的急診照護,利人又利己。
幼稚園兼營安親(才藝)班收取費用所開立之收據應貼印花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合法立案之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及幼兒園等開立收取學雜費、材料費與交通費等之收據,依據印花稅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可比照公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免納印花稅;但如兼營兒童美語教學、才藝教室(例如圍棋、珠心算、樂器、繪畫等)或兼營兒童托育中心(即安親班)、課輔班等補習教育性質之收費,則應繳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一般補習班其由團體、私人或公司行號所辦理者,因未具有政府機關或學校之性質,不論其上課內容及性質為何,其收取學費所開立之收據需全部報繳印花稅,特別呼籲業者依法納稅,以免受罰。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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