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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 (1203)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報稅季即將來臨,納稅義務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屬退稅案件,不論採用何種申報方式,都可利用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之郵局存簿儲金、劃撥儲金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等)的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綜合存款或在外商銀行開立的新臺幣存款帳戶辦理直撥(轉帳)退稅,退稅款會在退稅當日直接撥入指定帳戶。 該局為幫助民眾快速了解退稅支票(憑單)與e化直撥(轉帳)退稅的差別,特製作二者之比較圖,讓民眾馬上感受到e化直撥退稅不但可免除被冒領、遺失退稅支票(憑單)及因遷址而收不到退稅支票(憑單)之困擾,更可節省前往銀行兌領或交換的時間,安全又便捷。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因身心障礙購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稱身障法)第26條規定之「醫療輔具」及同法第7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第2條所列「身體、生理與生化試驗設備及材料」、「身體、肌力及平衡訓練輔具」及「預防壓瘡輔具」3項輔具,其支出核屬醫藥費性質,可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列報醫藥費列舉扣除額。 該所說明,前開醫療輔具係指經醫師診斷或經醫事人員評估為醫療復健所需,具有促進恢復身體結構、生理功能或避免併發症之輔助器具(如電動拍痰器、血氧偵測儀、壓力衣等);另身障法第71條規定之3項輔具,為語音血壓計、站立架、傾斜床、輪椅座墊、氣墊床等,皆屬於可列報醫藥費的輔具範疇。…
105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至6月1日截止,國稅局埔里稽徵所提醒尚未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務必依限申報,並請多利用憑證透過網路辦理申報,省時又便利。(報稅網址:http://tax.nat.gov.tw/);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的民眾經核對內容無誤,亦請於6月1日前繳納稅款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自繳稅款,如果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委託取款繳納的納稅義務人,應特別留意,須於申報截止日(106年6月1日)於指定帳戶內存足應繳納的稅款。 該所說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使用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稅,務必正確查填(輸入)存款人及帳號資料並於申報截止日於指定扣款帳戶內存足應納稅款俾供提兌;提兌結果如屬資料填寫錯誤或存款不足,致無法提兌或存款餘額先行扣款者,國稅局將依規定就應納稅款或不足稅款加計利息發單限期補繳。…
本局表示,為便利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國稅局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的查詢服務,多年來深獲民眾肯定,今年所得查調的範圍更新增「個人自不具僱傭關係高爾夫球場分得之球童費(薪資所得)」、「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股票轉讓或屆期未轉讓申報憑單」及「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股票轉讓或屆期未轉讓申報憑單」等3項;扣除額部分也新增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的醫療輔具並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者,其輔具支出超出補助部分的醫藥費資料,以供民眾查詢。 本局表示,今年查詢所得及扣除額的期間也比照去年,自106年4月28日起提供臨櫃(假日除外)及網路查詢,配合10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截止日期調整為106年6月1日,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截止日亦調整至6月1日止,有關所得及扣除額查詢方式如下:…
本局表示,依據財政部105年2月16日台財稅字第10404649150號令,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因身心障礙而購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醫療輔具者,其費用得於當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醫藥費扣除,惟享有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補助部分不得列報扣除。 本局進一步說明,依據身障法相關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因身心障礙購買之輔具給予補助,相關受補助輔具計有該法第26條規定之醫療輔具及同法第71條規定之輔具2種,前者醫療輔具係指經醫師診斷或經醫事人員評估為醫療復健所必需,具有促進恢復身體結構、生理功能或避免併發症之輔助器具(如電動拍痰器、血氧偵測儀、壓力衣等);後者醫療輔具,其中「身體、生理與生化試驗設備及材料」(如語音血壓計)、「身體、肌力及平衡訓練輔具」(如直立式站立架)及「具預防壓瘡輔具」(如輪椅座墊、氣墊床)等3類,屬經濟部99年公布CNS15390〔身心障礙者輔具-分類與術語〕國家標準11類輔具中之個人醫療輔具。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上開輔具之支出,屬醫療所需,具醫藥費性質,可以列報扣除。…
又到了5月報稅季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鼓勵您E化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省時便捷又可拿好康。該局表示,綜所稅憑證網路報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及「健保卡+密碼」,免於奔波,達到「多用網路,少走馬路」的效益!另外,為鼓勵民眾使用憑證報稅,採用稅額試算服務,及e 化精進繳稅,特別推出「智慧報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可以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之規定,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06年5月1日至6月1日止,為提供更多元的報稅方式,今年賡續辦理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並自4月25日起陸續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等相關書表或以郵簡通知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自行上網查詢及下載書表。 該所進一步說明,符合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後,務必仔細核對試算表內容,如同意且接受試算結果,於106年5月1日至6月1日,依下列方式辦理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手續。…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將自106年5月起,針對轄內(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等五縣市)之建築師、技師業者,列報複委託費用異常案件,及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業者,申報收入偏低且費用偏高案件,列為加強查核對象,以維護租稅公平,遏止不法逃漏稅捐。 該局表示,近年來發現有部分建築師、技師業者利用業務複委託予管理顧問公司或其他業者方式,及部分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藉由浮報教師、職員薪資費用,或流用附設出版部門購置紙張材料成本、印刷費用等方式,虛增加費用支出,以規避綜合所得稅,爰就業者以往年度自行申報之相關費用資料,進行同業比較分析,選案列為專案查核對象,以有效遏止業者逃漏稅捐。該局除依業者提供之帳簿憑證資料予以審查之外,必要時亦將查核相關資金往來情形,以瞭解有無支付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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