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綜所稅 (1258)

週五, 15 十二月 2017 08:22

【綜所稅資訊】慎防被虛報薪資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為預防被不肖營利事業虛報薪資;民眾要如何避免被虛報薪資呢?提供以下幾點供參考: 一、不可在未填明工作期間或薪資金額的薪資表上簽名或蓋章。…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信託契約成立後,受託人若為個人者,應向其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受託人為法人者,則應向其核准設立登記地址之所轄國稅局提出申請編配信託專用扣繳單位統一編號。 該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6條之2及92條之1規定,受託人就各信託,應分別設置帳簿,詳細記載各信託之收支項目,其支出應取得合法憑證,於每年1月底前,填具上一年度各信託之財產目錄、收支計算表及依第3條之4應計算或分配予受益人之所得額、第89條之1規定之扣繳稅額資料等相關文件,依規定向受託人所屬稽徵機關申報,並應於2月10日前將扣免繳憑單及相關憑單填發予受益人,俾其申報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有接獲電話詢問個人在我國參加拍賣會拍賣古董及藝術品,應如何計算課稅所得? 該局說明,自105年1月1日起,個人提供古董及藝術品在我國參加拍賣會之所得,其能提示足供認定交易損益之證明文件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如未能提示足供認定交易損益之證明文件者,以拍賣收入按6%純益率計算課稅所得。但稽徵機關查得之實際所得額較按6%純益率計算之課稅所得額為高者,應依查得資料核計之。…
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為節能減紙並簡化稅政,推動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106年各式憑單同時符合下列2項條件即可適用: 一、憑單填發單位於107年1月31日前已向稽徵機關申報的106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本局表示,依據所得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有關利息所得的規定,除了一般民眾購買的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利息須申報所得稅外,如有以自有資金借給他人並收取利息,也要申報綜合所得稅。 本局說明,個人間因借貸所給付之利息,依稅法規定不需辦理扣繳,民眾往往因為沒有扣繳憑單可作為申報依據,或心存僥倖以為稅捐稽徵機關沒有扣繳憑單可勾稽,故未申報利息所得,若經稽徵機關查獲核定,除追補所漏稅額外,還會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嘉義市林小姐來電詢問自己就讀研究所繳納的學雜費能否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的教育學費(需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每人每年可扣除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已接受政府補助者,應以扣除該補助的餘額在上述規定限額內列報。但就讀空大、空中專校及五專前3年者不適用本項扣除額。…
  本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5規定,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可列舉扣除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支付之購屋借款利息,惟應先減除所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106年度各式憑單免填發範圍,必須符合下列兩項條件:一、憑單填發單位已於規定申報期間內向稽徵機關完成106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申報。二、納稅義務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含境內居住之國人及外僑)。   為持續推動節能減紙政策,請扣繳單位配合採用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所得稅各式憑單原則上雖然免填發,惟為兼顧仍有取得憑單需求者的權益,如所得人要求填發各式憑單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填發,不得拒絕,並應提供納稅人多元且便利的申請管道。…
本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5規定,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可列舉扣除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支付之購屋借款利息,惟應先減除所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本局舉例說明,王君104年度利息所得15,000元,配偶謝君利息所得3,720元,則該申報戶可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為18,720元,王君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23,339元,經本局剔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18,7200元,王君不服,申請復查。本局以依所得稅法規定,購屋借款利息須先減除當年度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18,720元,是原核定剔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18,720元,尚無不合,駁回其復查申請。…
本局表示,邇來接獲民眾詢問,在外地就讀子女,其所繳交之宿舍費,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否列報租金支出扣除? 本局說明: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亦包含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就讀於國內各級學校,註冊時繳交之宿舍費,未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項下列報部分,可憑註冊時繳交之宿舍費或學費(其中宿舍費金額應明確劃分)收據影本,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惟…
第 97 頁,共 126 頁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